評論:跨性別社群裡的矛盾與衝突
這次會寫這個主題,主要是想很多人並不了解跨性別生態以及跨性別社群之間的衝突。我會盡量把衝突點寫出來,以及本會的核心理念。我們非常重視每個人的寶貴意見,若讀者認為有疏漏,歡迎補充。再次提醒大家,由於本文主要是描寫衝突,如果讀者感到被冒犯,在此先致上億萬分的歉意。我們非常珍惜與大家攜手合作的機會,若有任何建議煩請各位先進來信不吝惜指教。
跨性別者(Transgender persons)是一群對自己出生被指定的性別感到不認同,以異於出生性別之性別角色在社會上生存的人。跨性別社群裡存在很嚴重的階級文化,已經手術且外表又很PASS(註1)(指跨性別者的裝扮及性別表現被接受,並已融入社會)的位階最高,會被視為前輩景仰,因此,社群內部遇到歧視屢見不鮮。
一般人可能會誤解跨性別是打破二元性別界限,有些人會覺得自己很貼心替跨性別者著想,而擬了第三種性別選項或性別友善廁所,殊不知這做法,多數的跨性別者並不買單。
依本會的論述,跨性別之所以有「跨」,是因為在父權社會下,男女各有一套「性別框架」,尤其強調「性別差異」與「性別分工」。跨性別者會去學習想要的「性別框架」,以此性別表現(Gender Expression)來融入性別角色(Gender Role)與社會互動。跨性別者藉由不斷地學習與社會互動,在過程中,個人逐漸產生出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而性別認同也會強化性別表現。跨性別者並不是要挑戰性別的界限,而是希望扮演好自己選擇的「性別角色」,融入社會。所以一旦「性別框架」被打破,跨性別者就會無所適從,感到惶恐。
本會基於人權與性別平等,多年來長期推動「手術與法律性別承認脫鉤」,一般大眾反對的理由,不外乎是基於對跨性別的不了解、偏見與歧視。例如「去女廁偷窺」、「擁大鵰泡湯」等,充斥各種幻想虛構的性想像,也有人基於不了解為什麼會有變更性別這個議題而衍生出的問題,其實這些問題只要讀者生活中有跨性別的朋友,自然便能迎刃而解。但更為重要的是面臨不少來自跨性別社群的壓力。站在人權的立場,支持這議題不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嗎?為什麼跨性別社群裡會有反對的聲音?到底衝突點在哪?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跨性別者反對「手術與法律性別承認脫鉤」理由整理如下:
一、媳婦熬成婆:
一般來說,已手術的跨性別者歷經精神科至少兩年的折磨,花了不少錢給醫生看是不是「人生順遂組」。如果不是,代表人生磨練不夠,請繼續花錢花時間打怪。即使順利通過精神科這關,還要存一筆不小的錢,且身體健康可允許動手術。一旦動了手術,即便面臨終生不育及可能的手術併發症,卻必須常常不斷安慰自己是真女(男)人。在社群的觀察,大部份人因為自己曾走過這非常痛苦的經歷,所以心裡會產生一種希望後輩也不能好過的心態,或許這是人類生來的劣根性。
二、身分證是政府認證的證照:
由第一點,跨性別者經歷過這些考驗,獲得政府頒發的證照,也就是得到想要的身分證性別欄。身分證的性別欄對於性別有極高的識別度,沒有人會懷疑身分證的性別欄,身分證對於已換證的跨性別者來說就像是護身符,是一種肯定、信念,不容質疑。如果今天考照的難度降低了,那這張證照的價值就會貶值,識別度就會降低。
三、高仿的正統性:
社會原本不知道有「女跨男」這東西,加上身分證是男性,沒有人會懷疑。如果讓T(註2)不手術都能換證(註3)(性別承認),山寨滿街跑,社會對「男性」就會開始檢驗,這些「女跨男」就會受到考驗。
有屌的女人換證,社會上開始有「假女人」且充斥市面,男人分不清真假女人,男人開始害怕遇到假貨,這些已手術換證的「真女人」地位就不保,害怕找不到男人。
四、跨性別者是性別守門員:
跨性別者會守護著社會制定的「性別框架」,不容許有人打破。這群人深信著TS (Transsexual persons,見第五點說明)就是要手術才有資格獲得國家的性別承認,只有手術才算是真女(男)人,其他非TS者,絕對不可以不經由手術就能獲得性別承認,TS捍衛並守護她(他)們認為的性別價值。
五、手術是跨性別的籌碼也是歷史的脈絡:
這要從古早的時候開始講,最早國家一開始是沒有規範性別變更登記的規定。有一群人,對自己身體的原生性徵感到不滿,想要藉由外科手術,把自己變成另一個性別,所以私下找了外科醫生商量,外科醫生做了後,雖然粗糙但個案覺得滿意,於是想請醫生們幫忙跟政府背書,讓他們去變更法律上的性別。而外科醫生也怕遇到麻煩,怕被病患或家屬告,所以希望精神科醫生可以幫忙把關過濾,二來又可以幫「已過關」的人背書。所以精神醫學史上才有了「變性慾」、「性別認同障礙」,之所以會被當成疾病,一方面是當時醫生對性別(gender)的認知幾乎空白,二來是醫學上好處理。如果是醫學議題,就可以減少爭議。因為這群人是對自己原生的性徵感到不滿,想要改變,所以才有了Transsexual (abbr. TS)來稱呼這些人。TS深信手術後會變成另一個性別,能讓自己過得更好,長期以來把手術當籌碼,以此換取國家的性別承認(Gender Recognition),這件事一直習以為常並深深地烙印在每個人心中。
到了2000年,Transgender(abbr. TG)的用法在台灣逐漸被廣泛使用,一開始Transgender被當成是集合名詞,包含了上述的TS、扮裝者(Cross-Dressers),或是任何有逾越性別的行為。Transsexual著重在性徵改變,是醫學議題;而Transgender著重在探討社會結構,屬於社會學的範疇。2010年起,國際跨性別人權意識高漲,2013年DSM-5(註4)將跨性別去疾病化。跨性別逐漸從醫學議題,轉為社會學的範疇。Transgender強調gender,不再著重在性徵改變,而開始探討transgender的社會結構性因素,而這個結構性因素是來自社會的性別二元對立僵化,強迫出生是什麼性別的人就要進入怎樣的性別框架,扮演好自己的性別角色,社會也發展出如何與各種性別角色互動。如果自己適應不良這個性別框架,便會覺得很痛苦,這時如果發現另一個性別框架很適合自己,那就必須transition(轉變),只要trans到想要的gender,相信自己會解脫,會過的更好。
gender就像隻無形的手,伸進我們的社會,控制著每個人的性別發展,跨性別就是在這樣的狀態下被社會製造出來。那自己對原本的框架適應不良,面對另一個框架也不適合自己的人,該怎麼辦?這類人可以說是跨性別者也可以說不是,有些人會稱自己是無性別(Agender)、泛性別(Pangender)或酷兒(Queer),注意這三種是不一樣的概念。只要社會目前還存在著男女兩套性別框架的話,這幾類人在社會上算是過得最辛苦的。本會認為社會的未來發展勢必走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自己的gender自己改寫(override),尊重多元文化,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在社會上生存。
跨性別者最怕被「否定」,所以手術會是跨性別者的最後一道防線。假設今天我長得一點都不像女人,大家都不認同我是女人,我只要去手術,大家就會承認我是女性。如果在女性公共空間發生爭議,只要我說已經手術了,大家就能接受,手術就像是萬靈丹。今天如果手術要件拿掉了,我就怎樣也無法證明我是女人,大家就只能檢視我的外表與性別表現,如果我長得不像女人,可能就永遠無法獲得國家的性別承認。
六、精神評估:
礙於現行法令規定,跨性別者是一定要接受精神科評估的,但由於中央健康保險署認為性別認同不是疾病,所以絕大部份的醫療院所沒有在看性別認同,只有少數的醫生願意看,而願意看的醫生並不代表就是友善。精神評估到底是在看什麼呢?由於性別認同不是疾病,如果強迫要評估,就勢必得疾病化,所以沒有一定的標準。有的醫生還在以古老的DSM-III (1980) 的「原發性變性慾(Primary Transsexualism)」在看診,區分原發性(Primary)與續發性(Secondary),完全把跨性別當成是疾病,根本忽略社會的結構性因素。這些醫生以自己的主流觀點來評估,說穿了就是複製性別刻板印象,看你是不是人生順遂組。有些不肖的醫生會巧立名目,要求全程自費,收取各項費用,從掛號費、診察費、心理測驗、心理諮商、社工師訪談等,甚至有類似傳直銷洗腦大會,醫生以此類活動也是評估的一部份,因此要求跨性別者以數千元不等繳費參加,活動內容不外乎是醫療推銷服務,使人陷入團體迷思。這樣變相收錢的服務,把跨性別者當成肥羊來剝皮海宰,已是默許的常態。而跨性別者為了得到診斷證明書,不惜花費大把金錢跟時間,一看就是好幾年,希望能獲得醫生認同。現在陸續有NGO在打精神評估不合理,希望廢除。這聲音傳開後,對於正在接受精神評估,已經花了許多金錢與時間的跨性別者感到心理不平衡,不知所措。有些人認為如果只有手術要件廢除,政府為了把關,精神評估會變得更嚴格。有些人認為原本可以衝去國外手術再回國內看精神評估會比較容易點,如果手術要件一旦廢除,留下精神評估要件,勢必會使跨性別者在性別承認上陷入困境。
七、社會風氣對跨性別不友善:
有些人認為社會大眾還停留在對跨性別女性(Trans women) 穿女裝是變裝,為了情慾展現或另有企圖,有性犯罪之嫌。這些人有部分的人主張不要媒體曝光,不要公開演講,不要與社會對話,因為一旦對話,就會出現歧視言語,讓跨性別者很受傷。日常生活中,如果民眾不知道跨性別,而方便自己隱藏和融入現有社會,就可以減少受到歧視的機會。在此社會風氣裡,NGO強行推跨性別政策,社會容易反彈,造成反效果,如反同團體開始反跨性別以及內政部離譜的對案辦法。也有一派人認為跨性別女性會受到歧視是因為社會恐性,所以要先推廣性權、情色集結自由,等到社會對公共性(public sex)感到自然不過,民眾不再害怕「性」,再來推行跨性別政策。
八、人民對政府不信任
有些人基於對政府與國家體制的不信任,對於政府修訂的辦法,感到不透明,有不安感,認為現在的規定或許不好,但至少可能有某些體制外的途徑可以使用,而擔憂修訂之後的結果不如預期。NGO遊說政府提案,希望能改變現況,是必要手段,但淪於政治角力,是NGO與人民最不樂見的結果。
在此向大眾呼籲:
我們認為法律性別承認是基本人權,是每個人都該享有的,不該有任何限制,也就是「醫療與法律性別承認脫鉤」。醫生本於救人的醫學倫理,應當站在關懷協助的角色,而不是為政府把關。過去,精神科的診斷證明書被當做取得手術資格的同意書,甚至也被當做取得目標法定性別的門檻。跨性別者因受困於現實生活中而迫切極欲快速取得,但又碰上性別認同是無法被診斷的,雙方在矛盾下產生了誤解。期待精神醫學會能在政府修定規則的關鍵時刻出來明確告訴內政部「性別認同是無法被診斷的」,讓醫病關係回規到正常化的「需求與協助」,而不是「不知如何把關的把關與闖關」。
對大多數人而言,性別被國家法律承認是與生俱來、再自然不過的事情。父權社會建構了gender,控制了每個人的性別發展,強迫每個人扮演好自己的性別角色,gender會讓跨性別者想要改變性徵以適應社會,gender使跨性別者成為性別守門員。跨性別者被社會建構出來,活生生血淋淋在社會裡生存,國家社會卻刻意漠視她(他)們的痛苦與需求。跨性別者彷彿如坐針氈,生活水深火熱,這無疑是在遭受集體霸凌(註5)。我們認為與社會對話是必須,唯有對話,才能讓彼此了解。希望跨性別者不要害怕對話,有差異才有多元,世界因這些人而顯得美麗。我們也希望與學術、醫療、NGO及各界人士,跨領域一同攜手合作,建立多元社會,讓世界看見每個人的美。
註1:PASS是指跨性別者的裝扮及性別表現被順性別者接受,並已融入社會。順性別者(Cisgender persons)是指順從原生性別,並依照對應的性別框架在社會生存的人士,也就是一般人。
註2:踢(T):陽剛的女同性戀者俗稱。
註3:本文有時會為了方便,使用「換證」來簡稱法律性別承認。
註4:《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關於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的說明。http://www.dsm5.org/documents/gender%20dysphoria%20fact%20sheet.pdf
註5:日本電影《青鳥》以一種靜觀內省的態度,重新詮釋「霸凌」的教育意義。村內老師(阿部寬飾):「對於他人的痛、痛、痛、痛苦,充耳不聞,才是真正的霸、霸、霸、霸凌。」